【题解】
本条以史言道。在王阳明的经学观中,史亦可言道,即所谓以道言之,经、史一致。正名在根本上是以道赋名,名合于道义,才能名正言顺。此条以处人伦之变言理的优先性,在根本上肯定了心的本体地位,这正是阳明心学的本意。
问:“孔子正名1,先儒说‘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废辄立郢’2,此意如何?”
先生曰:“恐难如此。岂有一人致敬尽礼,待我而为政,我就先去废他,岂人情天理?孔子既肯与辄为政,必已是他能倾心委国而听3。圣人盛德至诚,必已感化卫辄,使知无父之不可以为人。必将痛哭奔走,往迎其父。父子之爱,本于天性。辄能悔痛真切如此,蒯聩岂不感动厎豫4?蒯聩既还,辄乃致国请戮。聩已见化于子,又有夫子至诚调和其间,当亦决不肯受,仍以命辄。群臣百姓又必欲得辄为君,辄乃自暴其罪恶,请于天子,告于方伯诸侯,而必欲致国于父。聩与群臣百姓,亦皆表辄悔悟仁孝之美,请于天子,告于方伯诸侯,必欲得辄而为之君。于是集命于辄,使之复君卫国。辄不得已,乃如后世上皇故事5,率群臣百姓尊聩为太公,备物致养,而始退复其位焉。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6,名正言顺,一举而可为政于天下矣。孔子正名,或是如此。”
【注释】
【译文】
陆澄问:“孔子辨正名分,先儒认为这是‘向上告知天子,向下告知诸侯,废除公子辄而拥立公子郢’,这种看法怎么样?”
先生说:“恐怕很难这样看。怎么会有一个人在位时待我恭敬尽礼,希望我帮他治理国家,而我却要去废黜他,这哪里符合人情天理呢?孔子既然愿意辅佐卫辄治理国政,一定已是卫辄能够做到诚心诚意,将国家托付给孔子治理。圣人盛德至诚,一定已经感化了卫辄,使他知道没有父亲就不能做人。他必然痛哭奔走,前去迎接他的父亲归国。父子之爱本是出于人的天性。卫辄能够如此真切地悔悟痛哭,蒯聩怎么会不感动而得到欢乐呢?蒯聩归国之后,卫辄将国家归还给他,自己以死请罪。蒯聩已经被儿子感动,又有孔子在中间以至诚之心调解,当然也坚决不肯接受,仍旧命令卫辄为国君。群臣百姓也一定要卫辄出任国君,卫辄于是披露自己的罪过,请示天子,告知方伯诸侯,一定要将国家交给父亲治理。蒯聩与群臣百姓也都表彰卫辄悔悟仁孝的美德,请示天子,告知方伯诸侯,一定要让卫辄出任国君。于是大家要求卫辄重新出任卫国的国君。卫辄不得已,于是就效仿后世尊立上皇的例子那样,率领群臣百姓推尊蒯聩为太公,使他资物齐备,得到供养,这才恢复自己的君位。于是君是君,臣是臣,父是父,子是子,各得其位,名正言顺,这一举动就可以使天下归正了。孔子辨正名分,也许就是如此。”
Foot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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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正名:《论语·子路》云:“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正名,意指辨正名分,使名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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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儒说“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废辄(zhé)立郢(yǐng)”:先儒,指胡瑗和朱熹。朱熹在《论语章句集注·子路》中注引胡瑗云:“卫世子蒯聩耻其母南子之淫乱,欲杀之不果而出奔。灵公欲立公子郢,郢辞。公卒,夫人立之,又辞。乃立蒯聩之子辄以拒蒯聩。夫蒯聩欲杀母,得罪于父,而辄据国以拒父,皆无父之人也,其不可有国也明矣。夫子为政,而以正名为先,必将具其事之本末,告诸天王,请于方伯,命公子郢而立之:则人伦正,天理得,名正言顺而事成矣。夫子告之之详如此,而子路终不喻也。故事辄不去,卒死其难。徒知食焉不避其难之为义,而不知食辄之食为非义也。”方伯,古时在天子千里之外,设方伯,为一方之主,掌征伐大权。如周文王称西伯。辄,指卫出公蒯辄,卫灵公的孙子,太子蒯聩的儿子。蒯聩因得罪灵公的夫人南子逃往晋国。灵公死后,立蒯辄为君,晋国把蒯聩送回卫国,想借此侵略卫国,因而卫国拒绝蒯聩回国。后蒯聩在孔悝等支持下立为君,是为卫武公。卫辄出奔鲁。郢,公子郢,卫灵公庶子。有贤名。蒯聩逃亡,灵公欲立他为嗣,他没有接受。灵公死后,南子欲立他为君,他以太子辄尚在位为由,坚决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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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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厎(zhǐ)豫:语自《孟子·离娄上》:“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意即得到欢乐。厎,致也。豫,悦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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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皇故事:语自《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六年(前201年)“尊太公为太上皇”。故事,旧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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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语自《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