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条释致良知功夫,兼及知行合一。在王阳明看来,对良知本体的把握是一个逆觉体证的过程,需要念念不忘纯此天理。致得天理真切笃实,便是真知,便是行。本条中蕴含着两个层面意涵:第一,致良知不假外求;第二,良知自会知,依良知而知,亦是依良知行,知行合一。

刘观时问1: :“‘未发之中’是如何?”

先生曰:“汝但戒慎不睹,恐惧不闻,养得此心纯是天理,便自然见。”

观时请略示气象。

先生曰:“哑子吃苦瓜,与你说不得。你要知此苦,还须你自吃。”

时曰仁在傍,曰:“如此才是真知,即是行矣。”

一时在座诸友皆有省。

【注释】

【译文】

刘观时问:“‘未发之中’是怎样的?”

先生说:“你只要戒慎不睹,恐惧不闻,存养心体到纯粹天理的地步,就自然能够理解。”

刘观时请先生稍微讲示一下“未发之中”的景象。

先生说:“这就像哑巴吃苦瓜,对你说不出的。你想要明白其中的苦,一定得你自己品尝。”

当时,徐爱在一旁,说道:“这样才是真知,才是行。”

一时间在座的诸位学友都有所省悟。

Footnotes

  1. 刘观时:字易仲,辰州府沅陵(今湖南沅陵)人。人称沙溪先生。正德四年(1509),从学王阳明于龙场,先后问学于滁州和南京。王阳明作有《见斋说》和《别易仲》与刘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