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日本阳明学者佐藤一斋在《传习录栏外书》中说:“此条诠《定性书》之旨。时有动静,理无动静。故睹闻思为,常一于理,则所遇动静,亦常定也。”从“心”“物”关系出发,理(心)作为本体,是超越时空的,无关乎气之动静,都是一个定,一个安。

“定者,心之本体,天理也。动静,所遇之时也。”

【译文】

“心的本然状态即是安定平和,也就是天理。心有动有静,是在不同的境遇下的不同表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