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条释“定”。在王阳明看来,“定”是指本体,而非指功夫。但心学本体决定了“主一”的功夫,从而实现体用合一。功夫专一,则不为外物所牵,故动亦定,静亦定。

来书云:“周子曰‘主静’,程子曰‘动亦定,静亦定’,先生曰‘定者,心之本体’,是静定也,决非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必常知、常存、常主于理之谓也。夫常知、常存、常主于理,明是动也,已发也,何以谓之静?何以谓之本体?岂是静定也,又有以贯乎心之动静者邪?”

【译文】

来信写道:“周敦颐说‘主静’,程子说‘动亦定,静亦定’,先生说‘定者,心之本体’,这些‘静’和‘定’,决不是不看不听,不想不做,而是一定要常知、常存、常主天理。常知、常存、常主天理,明明是动,是已发,怎么能说是静呢?怎么能说是本体呢?难道这个静、定又贯穿于心的动静之中吗?”


理无动者也。“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即“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也。不睹不闻、无思无为,非槁木死灰之谓也,睹闻思为一于理,而未尝有所睹闻思为,即是动而未尝动也。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体用一原者也。

【译文】

天理是不动的。“常知、常存、常主天理”,就是“不看不听、不想不做”。不看不听、不想不做,不是说槁木死灰,而是看、听、想在理中合为一体,还没有看、听、想、做,就是动而又未曾动。所谓的“动亦定,静亦定”,就是本体和作用是一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