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条从“体用一源”的原则出发论心之体。心体内在,显微无间,但心体之发用无时不息,心之发为意,意必着事物,故物亦是心体之所,感应之是非即是心体感应之机的体现。因此本条是从“用”来论“体”的,在根本上并无违背阳明学一贯的体不离物(用),而又不滞于物(用)的“心”“物”关系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本条常受后人责议,如但衡今说:“此节所云,与阳明教言相违。”东正纯亦云:“王子常喜主心提醒,而往往又生着心之弊。”大概是由于王阳明此处“由用论体”的方法不同于其常用的“以心论物”的方法。

又曰:“目无体,以万物之色为体;耳无体,以万物之声为体;鼻无体,以万物之臭为体;口无体,以万物之味为体;心无体,以天地万物感应之是非为体。”

【译文】

先生又说:“眼睛没有本体,以万物的颜色为本体;耳朵没有本体,以万物的声音为本体;鼻子没有本体,以万物的气息为本体;嘴巴没有本体,以万物的味道为本体;心没有本体,以天地万物感到的是非为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