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条论立圣人之志。王阳明龙场悟道后为龙冈书院作的院规《教条示龙场诸生》中之首条即是“立志”,这与其处困凝思圣人之道和彻悟心学关系密切。立圣人之志,即是要依良知而行,如心中别有些渣滓,则是志之未坚。

何廷仁、黄正之、李侯璧、汝中、德洪侍坐1

先生顾而言曰:“汝辈学问不得长进,只是未立志。”

侯璧起而对曰:“珙亦愿立志。”

先生曰:“难说不立,未是‘必为圣人之志’耳。”

对曰:“愿立‘必为圣人之志’。”

先生曰:“你真有圣人之志,良知上更无不尽。良知上留得些子别念挂带,便非‘必为圣人之志’矣。”

洪初闻时,心若未服,听说到不觉悚汗。

【注释】

【译文】

何廷仁、黄正之、李侯璧、王汝中、钱德洪侍奉先生坐着。

先生环顾大家,说道:“你们的学问没有长进,只是因为没有立志。”

李侯璧站起来说:“我愿意立志。”

先生说:“很难说你不立志,但这不是‘一定要成为圣人’的志。”

李侯璧回答说:“我愿意立‘一定要成为圣人’的志向。”

先生说:“你要是真的有成为圣人的志向,在良知上就不会不尽。良知上留得一些其他的挂念,就不是‘一定要成为圣人’的志向了。”

钱德洪刚听说的时候,心中好像并不服气,听到这里,不觉敬畏地流下汗来。

Footnotes

  1. 何廷仁(1486—1551):初名秦,字性之,号善山,赣州府雩都(今江西于都)人。王阳明高徒之一。黄正之:即黄宏纲。见前注。李侯璧:名珙,金华府永康(今浙江永康)人。余不详。汝中:即王畿。见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