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 [1] :有孚窒惕 [2] ,中吉 [3] ,终凶。利见大人 [4] ,不利涉大川 [5] 。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 [6] ,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 [7] 。“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 [8] 。“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 [9] ,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10] 。

【注释】

[1] 讼:卦名。下坎☵上乾☰,水就下而行,天向上而行,一上一下,其所行方向有迥异不和之象。故《讼》象征着争议和诉讼。或争而不已,或争而结怨,不损人,则必损于人,二者必居其一。故卦以“中吉”而“终凶”来劝诫那些陷于争讼的人,不要因为时或有“吉”而争讼不已,否则必遭“终凶”之实。所以筮遇此卦的人,切不可因卦辞有“中吉”和九五爻之“元吉”,就心迷于《讼》之得而忘乎《讼》之祸。因为所谓“元吉”,并非指争讼者本人,而是指评判争讼的君子。在此卦象中,除九五外,皆为持讼者本人。儒家政治理想是“和为贵”,“争讼”则是力求避免的事,唯息事宁人与和睦相处才是他们寻求社会和谐的方法。

[2] 有孚窒惕:《说卦》,“坎为孚”。九二失位于坎中,上无所应,故其诚信被堵塞。又因居位不正,故有恐惧之感。孚,诚信。窒,堵塞,遏制。惕,恐惧。

[3] 中吉:讼则争而不亲,然九二以阳刚之德居于中位,象征着《讼》有“中吉”之象。

[4] 利见大人:大人指九五。九五得位而居中正之位,故曰“大人”。人有争讼,必决断于“大人”,故云。

[5] 不利涉大川:上九处于《讼》之穷极之处,且不得位,下应六三,六三在坎,坎为险难,故云。

[6] 上刚下险,险而健:上刚指外卦乾,下险指内卦坎。险于内而健行于外。

[7] 刚来而得中:九二为阳,阳为刚,阳本为三位,来居二位,故曰“得中”。

[8] 尚中正:《讼》卦唯有九五得位而正,其余均失位不正。九五居君位,故在卦中深为众爻所崇尚。

[9] 天与水违行:《讼》上卦为乾,乾为天,下卦为坎,坎为水。古人认为日月星辰皆自东向西运转,水自西向东流动,故天与水之运转的方向不同。

[10] 君子以作事谋始:君子指《讼》之上卦乾,乾为君子,有元始之德,故其“作事”之初就有谋划。

【译文】

《讼》卦象征着争辩之事:因为诚信被阻塞而心情恐惧。在诉讼的过程中,可能有暂时的吉利,但最终还是凶险的。此时,有利于去拜见大人,但不利于涉越大川。

《彖传》说:争辩之事,是因为上有阳刚之乾,下有坎水为险,内险而外健,故有争辩之事。“争讼是因为诚信被阻塞,心有恐惧,其过程可能有吉利”。然阳刚之爻来归于中位。卦辞说“最终是凶险的”,原因就在于争讼之事是不可能有所成功的。“有利于拜见大人”,因为九五得中正之位,能决断九二与九四之争,因而深受其崇尚。“不利于涉越大川”,这是因为阳来居于坎水之中,如“入于深渊”。

《象传》说:天与水相背而行,故有讼象。君子因有元始之德,做事之初就要有谋划。

初六,不永所事 [11] ,小有言 [12] ,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 [13] ,归而逋 [14] 。其邑人三百户 [15] ,无眚 [16] 。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 [17] ,患至掇也 [18] 。

六三,食旧德 [19] ,贞厉 [20] ,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21] 。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 [22] 。安贞吉 [23] 。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24] 。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 [25] ,终朝三褫之 [26] 。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27] 。

【注释】

[11] 不永所事:初六以阴居《讼》卦初爻,有退而不争之象,故不能永于讼事。

[12] 小有言:稍有责难之语。初六处《讼》之始,遇九四相犯,变而正,故“小有言”。言,争论,责难。

[13] 不克讼:九二居阳而失位,与九四争而不能赢,且变刚为柔,不能与五敌,故不能克。克,能够,胜任。

[14] 逋:逃亡,逃跑。

[15] 其邑人三百户:一个三百户的小城。九二变阴后则下卦为坤,坤为户,乾为百,故曰“三百户”。

[16] 眚(shěnɡ):灾异。

[17] 自下讼上:九二在坎,坎为众,乾在上,故云“讼上”。

[18] 掇(duō):停止。九二身居坎险之中,遭遇祸患后,逃难罢讼,故“掇”。

[19] 食旧德:六三不正,不能胜九四之阳刚,变而为阳,阳来自乾,“乾为旧”,故云“旧德”。

[20] 厉:危险,祸乱。六三失位不正,且居于坎险之中,故云“厉”。

[21] 无成:六三失位不正,其所应之上九也失位不正。其跟随君王做事,成功而不居功。

[22] 复即命渝:九四失位不正,与初六争讼,“讼”而不能“克”,则回复到应有之位,九四复于阴位,就有归正之吉。复,返还,恢复。即,就位于。渝,改变。

[23] 安贞吉:九四动而变阴,九二先于九四已变为阴,则下卦有坤象,如此则同有坤之所谓“安贞吉”。

[24] 元吉:九五尊居位中正,能明辨争讼之事,故大吉。

[25] 或:疑惑。锡:赐。鞶(pán)带:束衣的革质大带。这里是以朝中之服饰来比喻高官厚禄。

[26] 终朝三褫(chǐ):以讼而得“鞶带”,得之不正,故一日之间被夺去多次。终朝,指从天明至夜晚的一整日。三,指多次。褫,褫夺。

[27] 亦不足敬:上九因讼而得,得之不正,不正则难以长久。失者不能服,得者心有惧,故不足以有“敬”。

【译文】

初六,不能长久从事诉讼之事;稍有言语责难,最终是吉利的。

《象传》说:“不能长久从事诉讼之事”,因为诉讼之事本身是不能长久的。虽然“稍有言语相伤”,但九五处阳刚中正之位,能辨明是非。

九二,不能赢得诉讼,回家后就急速逃跑。跑到一个有三百户人家的城中,就没有灾难了。

《象传》说:“不能赢得诉讼”,就回到家里,立即逃跑。这是因为九二以下讼上,以民告官,故有灾难来到,灾难来时就逃跑,则灾难将暂时停止了。

六三,享用往日累积的功德,虽然占测的结果是危难,但最终会吉利的。或跟随君王做事,但不要把成绩归于自己。

《象传》说:“享用往日累积的功德”,遵从于上位之阳刚就吉利。

九四,不能赢得诉讼,就复其本来之位,改变争讼的想法。安于已变之正位就吉利。

《象传》说:“回复到本来之位,改变争讼的想法”,安于已变之正位则没有过失。

九五,明辨诉讼之事,大吉。

《象传》说:“明辨诉讼之事,大吉。”因其居九五之尊位,有中正之德。

上九,在疑惑中赐予鞶带,又在一日之间多次剥夺这一赏赐。

《象传》说:因为争讼而得到显贵的服饰,故不足以为人所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