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赏才可立大功
【原典】
小功不赏,则大功不立;小怨不赦,则大怨必生。
【张氏注曰】
人心不服则叛也。
【王氏点评】
功量大小,赏分轻重;事明理顺,人无不伏。盖功德乃人臣之善恶;赏罚,是国家之纪纲。若小功不赐赏,无人肯立大功。志高量广,以礼宽恕于人;德尊仁厚,仗义施恩于众人。有小怨不能忍,舍专欲报恨,反招其祸。如张飞心急性躁,人有小过,必以重罚,后被帐下所刺,便是小怨不舍,则大怨必生之患。
【译释】
再小的功劳也要给予奖赏,这样才有可能立大功;犯了小错切忌惩罚,能原谅的一定要原谅,否则就会有大错发生。
关于奖赏和惩罚,已经说过很多次了,黄石公一再强调这些,足见其重要性。这一节所说的重点是奖赏。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一件东西,总是紧紧地抓在手里,不舍得放下,手里就没有多余的空间来接其他的东西。虽然人们都明白“凡事有舍才有得”的道理,可许多人一到真事就犯糊涂,在用人时斤斤计较,生怕自己损失点什么。要想有大成,就一定要彻底杜绝犹豫不决、患得患失的毛病,不要总盯着鼻子跟前的蝇头小利。为此,千万别忘了“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句中国的老话。为了获大利,就不能计较在使用人才上的得失,因为真正笑到最后的人,往往就是拿到西瓜而不在乎丢掉一两粒芝麻的管理者。
解读
多一点奖赏 少一些惩罚
虽然我们强调赏罚分明,但这并不是说赏和罚必须一样多。毕竟,奖赏和惩罚并非目的。受奖赏者,励其用命之忠,使之感恩戴德,更加效力于己;受惩罚者,责其背义之行,用以警示部下深思。
奖赏是正面的激励手段,即对某种行为给予肯定,使之得到巩固和保持。而惩罚则属于反面激励,即对某种行为给予否定,使之逐渐减退。这一正一反都是管人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管理者在运用奖赏与惩罚手段时,必须掌握两者不同的特点。一般来说,正面强化立足于正向引导,使人自觉地去行动,优越性更多些,应该多用。而反面强化,由于是通过威胁恐吓方式进行的,容易造成对立情绪,故要慎用,只能将其作为一种补充手段。
因为,对员工进行处罚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对其表现的反省,而是对自身利益受损的恐惧和戒备。企业靠组织目标与个体目标的趋同一致来吸引员工,更多情况下,需要一种积极的氛围来促使员工协作,实现目标。在这个过程中,以正面激励(奖励、表扬等)回应理想的绩效表现的效果,远胜于以负面激励(批评、处罚)来回应不理想的绩效表现。
心理学的测试结果表明,任何人只要头脑正常,都不想看到自己的工作一团糟。但为什么许多员工在刚进入公司时都表现得非常积极,工作十分卖力,一段时间过后就会消极、散漫、拖拖拉拉呢?最主要的原因是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对“人性”的把握还不到位。做管理就是研究人,即对“人性”的分析、了解、引导、奖赏等,最终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
每一位员工,他们的成长环境、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气质及性格类型都不同,导致想法及做事方法都会存在一定差异。所以作为管理者,不能对工作不积极的员工一罚了事,而要不断地观察和沟通,了解、认识自己的员工,对症下药,只有知道员工心里所想的,才能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刺激他们努力工作。
人所有行动力的根源都可以归结为一点,即追求快乐与逃离痛苦。员工不努力工作,往往是因为还没有让他们更直接地感受到努力工作会有什么快乐,他们不知道为何而努力工作。而且也许目前给他们造成的印象恰恰是——努力工作没什么快乐,至少不够多。因此在管理过程中,经常采用“多一点奖赏,少一些惩罚”的原则,从而让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快乐”,增强员工的积极性。
因此,管理者在管理员工的实践中,对于正面和反面的驭人要有主有辅,有重有轻,不可同等对待,平分秋色。一般来说,正面激励的次数宜多,反面激励的次数宜少;正面激励的气氛宜浓,反面激励的气氛宜淡;正面激励的场合宜大,反面激励的场合宜小;正面激励宜公开进行,反面激励宜个别进行;在制定奖励和惩罚条例时,要考虑到人们的期望值和承受力。
以正面激励为主、以反面激励为辅的激励策略,可以延续组织目标与个体目标的方向一致性,为企业绩效管理工程的推行,为实现组织的发展目标提供强大的支持。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管人时只正面激励不反面激励。根据强化原理,对需要改进工作的下属,进行适当的“鞭策”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鞭策应注意适度,只要认为他仍有通过改进达到要求的可能,适度的轻责,便可以减低或避免因重罚而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