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条释“主一”。“逐物”即是见逐外物,为物所牵扰,不能安于心。与此相反,“主一”为主于内者,不为外物所动,只是一个天理。故施邦曜说:“‘主一’之学,动如是,静亦如是也。”“逐物”与“主一”体现了两种不同的功夫向度。王阳明之“主一”与下文“立志”“思诚”等立意相同,专在一个天理上。

陆澄问:“‘主一’之功1,如读书则一心在读书上,接客则一心在接客上,可以为‘主一’乎?”

先生曰:“好色则一心在好色上,好货则一心在好货上2,可以为‘主一’乎?是所谓逐物,非‘主一’也。‘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3:

【注释】

【译文】

陆澄问道:“关于‘主一’的功夫,比如读书,就一心在读书上用功,接客,就一心在接客上用功,这样可以算是‘主一’的功夫吗?”

先生说:“贪图美色就一心在贪图美色上用功,喜爱财物就一心在喜爱财物上用功,可以算是‘主一’的功夫吗?这只是所谓的追逐事物,而不是‘主一’,‘主一’就是将心神专注在天理上。”

Footnotes

  1. “主一”之功:语自《二程集·遗书》卷十五:“所谓敬者,主一之谓敬;所谓一者,无适之谓一。且欲涵泳主一之义,一则无二三矣。”主一,即专一,无杂念意。

  2. 好色、好货:语自《孟子·梁惠王下》。

  3. 据南本、施本,此条之前有“持志如心痛,一心在痛上,岂有工夫说闲话,管闲事”一条,《王文成公全书》本载此条于第二十四条与第二十五条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