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条重在阐释“心”为标准的问题。良知人人具有,简易明白,是衡定功夫事变的标准,此为心学之大端。致得良知明白,故万事万变皆在其中,不需外求标准。所以在王阳明看来,为学就是做致良知功夫,精察此心之天理而已,无须精察节目之繁,困于事变之详。故梁启超云:“此与朱子即物穷理之说相较,真令人有絮领振裘之乐。”可见,心学功夫之简易通彻。
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1。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2,武之不葬而兴师3,养志养口4,小杖大杖5,割股庐墓等事6,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注释】
【译文】
来信写道:“圣人之道大的方面容易明白,就像您所说的‘良知良能,即使愚夫愚妇也能明白’。至于具体细节以及随时代更替而变化的详情,就有毫厘千里的差别,必须学习后才能明白。现在就季节温凊、早晚定省上谈论孝道,谁不明白?至于舜不向父母请示就娶亲,武王未安葬文王就兴兵,曾子赡养父亲是遵从父亲的意愿而曾元赡养父亲就只是为了让他活命,父亲用小杖打就应该承受,用大杖打就应该逃走,割股疗亲,结庐守孝等事,在正常与非常时,过度与不足之间,一定要讨论出是非,作为处理事情的准则,然后心体才能不被蒙蔽,遇事才能没有过失。”
“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也7。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8: 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节目时变,圣人夫岂不知?但不专以此为学。而其所谓学者,正惟致其良知,以精察此心之天理,而与后世之学不同耳。吾子未暇良知之致,而汲汲焉顾是之忧,此正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之弊也。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节目时变之不可预定,犹方圆长短之不可胜穷也。故规矩诚立,则不可欺以方圆,而天下之方圆不可胜用矣;尺度诚陈,则不可欺以长短,而天下之长短不可胜用矣;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毫厘千里之缪,不于吾心良知一念之微而察之,亦将何所用其学乎?是不以规矩而欲定天下之方圆,不以尺度而欲尽天下之长短,吾见其乖张谬戾,日劳而无成也已。
【注释】
【译文】
“圣人之道大的方面容易明白”,这话的确是这样。只是后来的学者忽略容易明白的大道理不遵循,却把探究那些难以明白的东西作为学问,这就是孟子所说的“道在近处却往远处求,事情本来容易却往难处做”。孟子说:“圣人之道就像大路,难道很难认知吗?人们的弊病在于不去探求而已!”在良知良能上,愚夫愚妇和圣人是相同的。但是只有圣人能致良知,愚夫愚妇却不能,这就是圣人与愚人的差别之所在。具体内容随时代而变化,圣人怎么会不知道?只是不会专门把它当做学问罢了。圣人所谓的学问,正是致良知来精确体察心中的天理,这与后世所说的学问不同。你不花时间去致良知,却念念不忘为这些细节问题发愁,这正是把那些难以明白的东西当成学问的弊端。良知对于随时而变的具体内容,就像规矩尺度对于方圆长短一样。随时而变的细节不能事先确定,就像方圆长短的无穷无尽一样。所以规矩一旦确定,那么是方是圆就十分明白,但天下的方圆仍没有穷尽;尺度一旦制定,那么是长是短就十分明白,但天下的长短仍没有穷尽;良知得以推广了,那么细节的随时变化就显明无遗,但天下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仍难以一一应付。毫厘千里的差异,如不在心中良知的细微处认真体察,所学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因此不用规矩而要确定天下的方圆,不用尺度而要确定天下的长短,在我看来这种做法乖张荒谬,只会天天辛劳而无所收获。
吾子谓:“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若谓粗知温凊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耶?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孝不忠之大者。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其余数端皆可类推,则古人致知之学从可知矣。
【译文】
你所说的:“在温凊定省上谈论孝道,谁不明白?”然而能真正实践其所知之孝道的人却很少。如果说粗略明白温凊定省的礼数就是说能推行了孝的良知,那么凡是知道君王应当仁爱的人,都可以说他们推行了仁的良知,凡是知道臣子应当忠诚的人,都可以说他们推行了忠的良知,这样,天下还有谁不能致得良知呢?由此而言,可知“致知”一定要付诸“行”,不“行”就不能算“致知”,这就很清楚了。知行合一的概念,不也就更明白了吗?至于舜不请示父母而娶妻,难道是舜之前已经有不请示父母而娶妻的准则,所以舜能够考证什么经典,询问什么人,才这样做?还是他根据心中的一念良知,权衡轻重利弊,迫不得已才这样做?武王不安葬文王就兴兵讨伐,难道武王之前已经有不安葬先王就兴兵讨伐的准则,所以武王能够考证什么经典,询问什么人,才这样做?还是他根据心中的一念良知,权衡轻重利弊,迫不得已才这样做?假如舜的心中不是真的担心没有后代,武王心中不是真的要救民于水火之中,那么舜不请示父母而娶妻和武王不安葬先王而兴兵讨伐,就真的是最大的不孝和不忠了。后世的人不努力实践他们的良知,不在内心感应事变之间精确体察天理,只想着凭空讨论这些权变和经常的事情,并把它们作为待人处事的原则,以求得处事时没有过失,这距离圣人之道也太远了!其余几件事都可以根据上述的来类推,那么古人致良知的学问由此就可以知道了。
Foot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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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之大端”二句:语自《中庸》第十二章:“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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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之不告而娶:典出《孟子·万章上》:“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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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之不葬而兴师:典出《史记·伯夷列传》:“西伯卒,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东伐纣。伯夷、叔齐叩马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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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志养口:典出《孟子·离娄上》:“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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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杖大杖:典出《孔子家语》卷四:“子曰:‘汝不闻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尝不在于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蒸蒸之孝。今参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于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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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股庐墓:割股与庐墓在古籍中有很多记载,如《宋史·选举一》(卷一百五十五)记载苏轼语:“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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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在迩”二句:语自《孟子·离娄上》:“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迩,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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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道若”三句:语自《孟子·告子下》:“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子归而求之,有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