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条谈经、史之异同。从文体而言,史言事,经言道,但王阳明认为事即道,道即事,确定了“道”的评价标准,从而弥合了经、史之别。王阳明的这一立场与其以心释经、以心观物(事)的观点是一致的,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其今文经学的思想。
爱曰:“先儒论‘六经’,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事体终或稍异。”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1,《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
【注释】
【译文】
徐爱说:“先儒论述‘六经’,认为《春秋》是史书,史书是专门记载事件的,恐怕与其他‘五经’的内容和体裁都稍有不同。”
先生说:“讲求事件就叫史书,讲求道义就叫经书。事件就是道义,道义就是事件。《春秋》也是经书,‘五经’也是史书。《周易》是伏羲时的史书,《尚书》是尧、舜以后的史书,《仪礼》《乐经》是夏、商、周时的史书。它们记载的事件相同,阐发的道义也相同,怎么会有所谓的差别呢?”
Foot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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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牺氏:即伏羲。见前注。 ↩